第一百一十三章 当老板 (第1/2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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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5年6月10日,魔都。《美丽新天地》片场。
范冰兵站在一栋老式公寓楼的门口,穿着一件碎花连衣裙,脚上是一双白色高跟鞋,头发烫了卷,披在肩上。
她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打扮,又抬头看了看面前的石库门建筑,忽然笑了。
旁边的小助理问她:「姐,你笑什么?」
范冰兵说:「笑我自己。上个月还在唐朝,穿着几十斤的戏服,跪在大殿里喝毒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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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个月就站在上海的马路上,穿着裙子,等着谈情说爱。」
《美丽新天地》是一部现代都市剧,讲的是几个年轻人在上海的奋斗和爱情。
范冰兵演的女主角叫林晓月,是一个从外地来上海打拼的姑娘。
在一家GG公司上班,合租房子,挤地铁,吃泡面。
和杨贵妃完全不一样。杨贵妃是贵妃,林晓月是沪漂。
杨贵妃不用自己走路,有人抬。
林晓月得自己挤地铁,还经常挤不上去。
导演从里面走出来,手里拿着剧本,看见范冰冰,点了点头。
「冰冰,今天第一场,是你和男主角在地铁站偶遇的戏。
你赶着上班,跑着进站,撞到他身上。
剧本上写的你是很着急,没时间道歉就跑了。但我觉得,你可以停下来,看他一眼。
不用太久,一秒钟。让他记住你,也让观众记住你。」
范冰兵想了想。「那他记住的是什么?是我的脸,还是我的眼神?」
导演愣了一下,然后笑了。
「眼神。你从杨贵妃那里带过来的眼神。」
范冰兵没笑。
她翻开剧本,在那一页折了一个角。
地铁站在老西门,剧组包了一节车厢,但站台上还是有很多真正的乘客。
有人认出了范冰兵,掏出手机拍照。
有人小声说「范冰兵在拍戏」,有人站在原地不动,等着看。
范冰兵站在站台上,等着开拍。
手里拿着一份报纸,是当天的《申江服务导报》,头版是周杰伦的演唱会消息。
她低头看着报纸,脑子里在过戏。
林晓月,二十三岁,来上海两年,GG公司文案,月薪三千,合租在浦东,每天早上七点起床,七点半出门,八点十五分到公司。
今天迟到了,因为闹钟没响。
「开始!」
范冰兵跑起来。高跟鞋踩在地砖上,嗒嗒嗒,很响。
她跑到站台中间,撞到一个人身上。
那个人是男主角,穿着白衬衫,手里拿着咖啡,被她撞得往后踉跄了一步,咖啡洒了。
范冰兵停下来,看着他。一秒。然后她转身,跑了。
「咔!」导演喊停。「过了。」
范冰冰走回来,站在导演旁边看回放。
屏幕上,她的脸只出现了一秒。
但那一秒,眼睛里有东西。
导演说:「就是这个。她看见他了,但她不能停下来。
因为她在赶路。生活比爱情急。」
范冰兵点点头,没说话。
6月12日,片场休息时间。
范冰兵坐在化妆间里,吃着盒饭。
盒饭是剧组统一订的,两荤一素,红烧排骨丶番茄炒蛋丶清炒西兰花。
她用筷子夹起一块排骨,咬了一口,嚼了很久。
旁边的小助理问她:「姐,不好吃吗?」
范冰兵说:「不是不好吃。是想家了。」
小助理愣了一下。
「姐,你家不是在烟台吗?」
范冰冰没回答。
她说的不是烟台,她说的不是那个家。
她说的是一种感觉……
以前拍《手机》的时候,有人在片场外面站着,站到她收工。
以前拍《大唐芙蓉园》的时候,有人发简讯说「演得好」。
现在那个人不在魔都,但她知道,他会在手机那头,等她发消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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