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15章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(第1/2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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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杜莎很随意的半倚在沙靠垫上,光洁的小脚伸直,听完吴蒙的困惑后,露出一个耐人寻味的表情。
“你有没有想过,不是你太弱,而是队友太强?”
美杜莎微微偏头。
吴蒙有点没懂这话的意思。
美杜莎嘴角向下,以吴蒙的智商,想要和他解释明白估计需要耗费很多口舌,美杜莎不喜欢废话。
所以美杜莎决定用比喻的方式“你是一只误入幼兽群的鸡仔”
吴蒙好像有点懂了。
但,为什么是鸡?不说是狗,哪怕是羊······不对,是鸡。
羊是草食类动物,虽然它有蹄子有羊角,但食草动物的天性和体态决定了羊只能是食物。
鸡不一样,鸡是禽类,有尖喙,有利爪,还有翅膀,最重要的是,它是杂食动物,是吃肉的!
养过鸡的朋友都知道,比起谷子玉米萝卜白菜,鸡更喜欢吃虫。
你甚至可以拿切好的肉丝肉块去喂它,它啄的可香了。
甚至这个种群里面还有专门以战斗为生的斗鸡!
哪怕是普通的大公鸡,虽然在虎狼豹犬面前鸡依旧是食物,但如果面对蛇虫,鸡哥可就厉害了。
尤其是在面对蜘蛛,蜈蚣,蝎子这些有毒有害的家伙的时候,你鸡哥那可是战神。
甚至,鸡是代指,本质指的是禽类。
禽类中,可是有鹰,雕,鸢,鹫,鸮,隼这些猛禽存在的!
对啊,你们是猛兽幼崽,我未必就不是猛禽幼鸟咯。
你们成长迅,三月能捕猎,半岁能称王。
等我羽翼丰满了,一样扶摇直上九万里!
吴蒙兴奋起来,对对对,不是我太弱,是队友太强,对比下来,就显得我很废了。
村里的第一名到了市里连年级前十都混不进去,并不是说村一太弱而是市十太强!
人比人得死货币或得扔,你一个普通社畜,误入轮回游戏,碰上天赋绝佳的努力党,怎么比,没得比。
“但我战斗方面还是太弱了”
吴蒙压抑澎湃的心潮“总不能遇到战斗就跑路吧”
美杜莎用手背撑住脸颊,下巴搁在小拇指上“有惯用的兵刃吗?”
啧,要么说,聪明人脑子好使,你看这一句话就问到点子上了。
吴蒙还真少一把武器。
先原因是穷,缺信用点。
其次则是不知道用啥。
兵刃嘛,男人没有不喜欢剑的,君子剑,剑荡八方平天下。
但剑招普遍贵,且不实用。
刀呢,大开大合,需要有一往无前的气势。
枪就更别提了,百兵之王,入门精通都困难。
棍,简单但是杀伤力有限,需要技巧加成。
锤斧都对气力有要求。
奇门不用考虑,兵器越怪死的越快。
吴蒙有点小贪心,既想实用又想帅还想可近可远,最好用起来还比较简单的,价格也别太贵,要自己负担得起的。
他给主神提过类似要求,主神给他推荐带刺刀的三八式步兵枪·····
武器是好武器,就是用了国籍好像有点不保。
见吴蒙一脸纠结的样子,美杜莎哪儿还有不明白的,顿时翻了个白眼,贪婪是好的但过分的贪念是愚蠢。
不过·····
美杜莎眉眼低垂,好像有点意思
无聊是能杀死魔女的,所以魔女喜欢有趣的东西。
拿起一个平板,给吴蒙展示了三样推荐兵器。
一个是可以射钩锁,箭支,渔网,还能喷毒的腕式射器,就是那种动漫电影中杂兵或小喽啰常用的款式,根据换弹不同,射出去的东西也不一样。
一个是多功能盾牌,盾牌里侧是个小储物架,可以放置刀剑斧弩机弩毒药包飞镖甚至手枪,战斗时可以左手持盾右手持刀剑斧弩,或者直接抛毒撒石灰粉胡椒面。
玩片手的都是道具战达人,lo91是真1o91但实用也是真的实用。
第三个则是一把特工伞,撑开能防弹抗劈砍刺,伞头可以喷毒雾或射子弹,伞柄抽出来还是一把细刃长剑。
吴蒙一眼就看中特工伞,这不就是千机伞吗?伞盾+伞枪+伞剑,平时还能当雨伞或者拐杖用,简直是英伦绅士必备,太帅了好吗!
“这个好”
吴蒙指着特工伞,虽然论实用性它不如前俩,但帅气程度甩前俩几条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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